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刘汉、刘维等36人,称霸一方,在四川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
据央视报道,刘汉家族非法掌控公司70家,坐拥资产400亿,曾在项目竞拍扬言,谁敢举牌,举一次砍条胳膊。
中国经济网此前曾报道,“知情人士称,刘汉此次被控就与资金运作有关,涉及澳门赌场,要么就是债务,要么就是地下钱庄的洗钱问题。”另外,坊间之前还传闻,刘汉“被控制”可能与四川落马的部分官员有关。
3月25日,金路集团在资本市场中开盘就阴跌连连,最终在收盘时报收于7.59元/股,下跌0.23元/股,跌幅为2.94%。
金路集团股价下挫与一则消息密不可分——3月22日,新华社称,从警方获悉,潜逃多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刘勇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据公开资料,刘汉是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简称“汉龙集团”),也是上市公司金路集团(由汉龙集团控股)的董事长。此前,金路集团已发布公告称,“公司未能电话联系上董事长刘汉先生,但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事实上,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的刘汉带来的影响或不止于资本市场,更有他近年来精心布局的矿业市场。据澳大利亚媒体日前报道,由于刘汉的“不可确定性”,之前被汉龙集团旗下汉龙非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汉龙矿业”)看上的桑德斯资源有限公司(Sundance,简称“桑德斯”)已在寻找新的收购者。据称,“国际大宗商品贸易巨头嘉能可(Glencore)对可能谈判破裂后的桑德斯充满了兴趣”。
涉嫌“严重刑事犯罪”
广为流传的一种说法是,刘汉于上世纪80年代初在四川广汉以建材和成品油贸易起家,后经绿豆、钢材等地下期货的炒买炒卖,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1997年3月,他创建了汉龙集团;2002年12月,又收购了金路集团;2001年12月,宏达股份完成IPO(首次公开募股),刘汉是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刘汉真正被国人熟知,源于汉龙集团捐资修建的一间名叫“刘汉希望小学”的学校。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中,该学校屹立不倒,被誉为“史上最牛希望小学”。
但2013年的刘汉,没能“屹立不倒”。据新华社报道,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
据《刑法》第310条,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从量刑上看,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也就是说,一旦事实确凿,法院最终也认定了窝藏罪和包庇罪,刘汉短期内完全获得自由的可能性较低。”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吴俊锋律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解释,“另外,从具体的量刑看,还要看刘汉所包庇对象的涉嫌犯罪的行为到底有多严重,且有没有形成共同犯罪等。”
据新华社报道,2009年1月10日下午,四川省广汉市雒城镇一露天茶铺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致3人当场死亡、2人受伤。新华社称,“经警方调查,死者陈富伟2008年7月出狱后网罗无业人员,在广汉从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2008年10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陈富伟因与犯罪嫌疑人刘维(曾用名‘刘勇’,43岁,四川广汉人)互有积怨,多次在各个场合扬言要对刘实施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