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者出示证件时,其中的中年男子接过证件后,却准备将其装入自己的裤包里。“为什么拿我证件?”记者要求其归还证件,但该中年男子又立即将证件递给了旁边的青年男子,并未打算归还。
“你们这是啥子意思?凭啥子拿走我证件?还给我,否则我报警了。”面对记者的疑问,两男子脱口而出:“警察就在医院里面,你报警嘛。”该中年男子直言,“你若想拿回证,跟我到医院办公室去拿。”随后,两男子拿着记者的证件就跑回医院内。
时隔10多分钟后,医院工作人员依然没有将记者证件归还,10点半左右,中年男子从医院走出来,找到记者说:“你到底想不想要回自己证件,想要的话就到办公室去拿。”
随后,记者了解到,该中年男子为达州康城医院行政办公室一员工,记者在医院办公室再次要求拿回证件时,该男子称:“拿走记者证件,是为了想查证记者证件的真假。”然后,该男子又说:“该报道的报道,不该报道的就不要报道。”
“不是拿个记者证就可以到处采访”
随后,本报增派记者赶赴现场。经过交涉取回证件后,记者要求采访当事医生李世菊了解情况。但李医生却表示不接受采访,让记者直接去医院档案室查病历。在医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档案室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死者的病历。
正当记者在查看死者病历时,一位自称医院法律顾问的男子冲了进来,立即阻止了记者继续查阅相关病历资料,并将所有资料收走。
该男子称,要进行新闻报道必须履行相关采访手续,不是谁都可以来随便采访。记者随即表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同行的一位记者向其出示了证件,却被其一把摔在了桌上。“你们采访必须要取得相应授权,不是说拿个记者证就可以到处采访,进进出出的,又不是逛街。”
随后,该男子要求记者出具报社的介绍信,见此情形,记者表示本报达州记者站的负责人也在其中,有介绍信。该男子又说要打电话到报社核实有没有这名员工。记者让其拨打报社电话核实,但该男子却并未拨打。
调解未果
院方表示:正规使用药物不承担责任
就在记者采访再次受阻时,通川区卫生局及卫生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出面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死者家属对米非司酮片的用法是否适当及用量是否过大、医院是否拖延了抢救时间等提出了疑问。
对此,康城医院的副院长苏秀芳说,在患者余红琴入院时,已怀孕27周,出现胎膜早破现象,应病人保胎要求,使用抗生素药物为其保胎,但在2月22日,病者家属称孩子太小,放弃保胎。随后医院为其做引产手术,医院为了防止患者感染,才选择使用米非司酮片。
对于米非司酮片的用法,该副院长解释,该药物可以使孕妇胎盘与子宫剥脱,米非司酮片可以在临床中使用。记者在米非司酮片的药物使用说明书的注意事项一栏写着“该药物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对于此注意事项,该副院长解释,这是生产厂家标注的,事实上米非司酮片在临床上使用广泛,对此没有影响,在各种资料上、有些医用教科书上也有记载。
随后,该医院张姓负责人表示,病人入院后,医院的处理一直比较积极。医院是按照正规操作使用药物,患者余红琴中途回家,也签订了离院责任书。晚上,病人病情加重,院方也对其进行了处理,并主动联系转院。对于其死亡,由于羊水栓塞是产科发病率低而病死率极高的并发症,这是病人自身因素导致,并不是医院用错药导致患者病变,故不属于医疗事故。对于死者家属提出的80万元赔偿,只能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予其一万余元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