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分号段照样知道车归谁;官员乘民牌车照样闯红灯;特权车民用牌反增公众监督难度
据新华社电昨日,贵州公安部门宣布,到4月30日,“贵O”专段号牌将全部停用;同日,武汉市公安局宣布沿用了18年的“鄂O”公安专段号牌,将被“鄂A”普通号牌取代。至此,据初步统计,全国22个省份已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5个省份将“O”牌变为公安专用或转为普通民用号牌,尚未取消或变更的省份还有4个。
一段时间来,由于“O”牌车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等特权,因此最早只限公安车辆专用的“O”牌车被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争相超范围使用,屡受公众诟病。
4省份仍用“O”牌作警务车牌照
从10余年前开始,一些省份就开始取消这个号段车牌。早在2003年,黑龙江省就最早取消了“O”牌;2004年,上海全面取消“沪O”车牌。
截至目前,取消或宣布取消“O”牌的省份包括黑龙江、上海、宁夏等22个。
截至目前,内蒙古、广西、新疆、山西依然将“O”牌作为警用公务车牌照。
仍有4个省份未明确处置意见
从2013年10月1日起,甘肃省将“甘O”公安专段号牌变更为普通民用号牌,与其他民用号牌同等对待、同等管理。对公安机关使用“甘O”号牌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并符合警车管理规定的,按规定喷涂为制式警车,换发警车号牌。
目前,福建、广东、云南3个省目前还没有对“O”牌的处置意见,山东省部分地市取消“O”牌,但部分地市仍在使用。(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