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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筹划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最高法院筹划知识产权法院

2014-04-21 16:03:44

  所谓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是指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而过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分别由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和刑事审判庭负责。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将为知识产权专门法院的设立积累经验。

  2008年发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研究适当集中专利等技术性较强案件的审理管辖权问题,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

  2012年12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最高法院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积极探索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专门法院。

  2013年11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陶凯元的前述表态意味着,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的进程在加快。

  据白皮书介绍,2013年全国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案件增幅趋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近五年来首次下降。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100399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88286件、行政一审案件2901件、刑事一审案件9212件,分别比2012年增加5.29%、0.07%和下降28%。

  全国地方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增幅由上年的45.99%下降至1.33%;新收行政和刑事一审案件分别由上年的上升20.35%和129.61%至下降1.43%和28%;而全国地方法院从2009年至2012年新收一审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年平均增幅分别为37.63%、33.05%和48.05%。

  其中,2013年全国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331件,比2012年下降28.79%,近五年来首次下降。

  从新收案件在全国的分布来看,案件基数较大的一些地方法院有增长放缓态势,而案件基数较小的一些中西部地区法院则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在案件增幅总体趋缓的同时,审理难度增大。

  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增幅较大,同比增长18.75%。

  涉及前沿科技问题的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涉及知名企业重大利益的品牌保护案件,涉及技术成果商业使用的技术合同案件,以及涉及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的不正当竞争案件等增多,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

  在此情况下,法院系统在2013年进一步优化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适当下放了专利案件管辖权,指定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管辖一审专利纠纷案件;同时,集中布局专利等技术类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按需灵活布局驰名商标等特殊类型案件管辖法院。

  截至2013年底,全国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局设计和驰名商标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为87个、45个、46个和45个;具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7个。

  2013年,全国法院受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前停止侵权申请案件11件,裁定支持率为77.78%;受理诉前证据保全申请173件,裁定支持率97.63%;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7件,裁定支持率96.97%。(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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