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陕西省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定

陕西省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规定

2014-06-10 11:20:16

  商洛日报讯 (王 宁)近日,省局出台了加强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指导意见》从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原则、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产品退市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是我省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的工作依据。
  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措并举全面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求全市各级食药监管单位要切实认识到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对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性,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指导意见》的落实,明确目标,细化措施。二是加强监管,提升效能。严格落实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的日常巡查及专项监督检查,与经营户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完善登记备案等管理档案。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日常巡查监管和“食品安全百日大排查”活动,通过现场宣讲、开展讲座和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将《指导意见》的内容宣传到每位经营户,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四是加强考核,落实责任。将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责任考核中,制定考核方案,实施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促使《指导意见》的各项管理规定落实到位。
  又 讯 (冯凌民)近日,商南县药监局集中人力在城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成立3个工作队,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从局机关、监察大队和部分监管站共抽调人员21名,将城区分为3个片区实行分片包抓制。主要任务是摸清底子、开展风险大排查。重点检查豆芽、豆制品、食用明胶、大桶水、饮料市场、酒类食品、茶叶市场、小作坊,开展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和处方药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等工作。同时与各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做好市场巡查记录,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