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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步伐

2014-11-17 13:17:00 来源:长沙晚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依法治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这一科学论断强调,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软实力。我们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就必须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加快长沙法治社会建设步伐。

  毫无疑问,法治进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首先,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要依法行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要注重把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条件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使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更加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截至今年8月,我市人大共制定了地方性法规58部,修改31部,废止21部,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有37部。长期以来,市人大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我市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作用。而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始终坚持紧贴长沙发展的实际,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推动依法治市方面的优越性和权威性。

  建设法治社会,核心在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社会要培育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充分认识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不仅仅限于法律制度的建设,更在于让法治的精神成为社会成员的共同信仰和自觉的行为准则。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为此,全市上下必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

  文明长沙,品质长沙,必定是法治长沙。全市上下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市,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合力向着法治长沙建设的目标迈进。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