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电 明年起,陕西省十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将全部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和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
2012年~2013年,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杨凌等7市(区)39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具备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6项指标监测能力,今年,陕西省继续对榆林、汉中、安康、商洛等4市13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从2015年1月1日起,全省十个设区市、杨凌、西咸新区、韩城将全部统一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和信息发布。届时,各地群众都可以及时了解到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