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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出入境证件照被指收费高 福建省公安厅回应

2014-12-21 12:01:00 来源:福州晚报

  近日,有群众向媒体反映,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2012年开通了“翼拍照”平台。平台有184家签约照相馆,这些照相馆有资格代替公安机关为老百姓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但这些照相馆却以此提高收费。昨晚,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就此回复称,我省“翼拍照”平台未设任何门槛和准入条件,不存在签约、指定照相馆的问题。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2012年7月起,借鉴广东、重庆等兄弟省市的经验,全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启用了出入境证件相片“翼拍照”平台,提供社会化采集相片服务,不仅缓解了群众在窗口排队拍照的问题,也为群众提供了更多、更便捷的拍照方式。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广西、四川、江苏、海南、云南、新疆、辽宁、吉林等十余个省市区开展此类便民服务。
  我省“翼拍照”平台未设任何门槛和准入条件,不存在签约、指定照相馆的问题。任何个人或照相馆登录.e-photo网站,选择“个人注册”或“相馆注册”,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根据出入境制证相片标准拍摄相片,即可上传。
  个人或相馆均可打印回执单,供办理出入境证件使用。“翼拍照”平台由电信部门运营,根据其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个人或照相馆收取信息服务费3元/张。出入境部门未从中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全省各出入境窗口还可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免费拍摄数字相片服务。
  关于群众反映照相馆多收费的问题,这是照相馆自行定价,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无关。
  关于群众反映在出入境窗口自行提供相片无法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问题。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称,出入境证件电子化后,制证相片标准提高,要求使用数字相片或胶片冲印相片(非数码打印相片)。若个人在窗口用存储介质提供数字相片,会因安全问题无法直接导入使用。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表示,今后,我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秉承“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精神,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将好事办好,让群众感到方便、实惠和舒心。(程明)

编辑:崔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