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官网每有新词汇、新提法,总会引起关注,被视为中国反腐的新信号。8日中纪委官网头条文章《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一文提出,“要讲成本和效益”;“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对于反腐来讲,这意味着什么呢?
“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是政治”
“形势发展了,任务变化了,工作方式方法就要跟着转变”,《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一文开篇写到,紧接着就分析了线索处置如何转变方式方法。
大家知道,线索处置也就是受理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电来函举报等等,是中纪委的基础性工作,“打虎拍蝇”都是从这一步开始。
“对于问题线索,首先要清理,然后分类处置,决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文章提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了几轮“大起底”,“任何一个线索的处置都是政治,必须体现中央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任务要求”,“今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定期清理线索,确定审查重点”。
“审查重点”到底是什么呢?文中没有给出答案,不过,此前,从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到中纪委的其他副书记,都反复提到过一句话:“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可见,十八大后顶风违纪违法的官员,势必是审查重点之一。
“要讲成本和效益”
“严峻复杂的形势要求我们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加大力度就要转变方式”,谈完线索处置如何转变方法,文章接着阐述办案等纪律审查业务,也要转变方式方法。
“纪检机关不是党内的公检法”,文章称,“要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过去查办案件工作有种倾向,总想着务求完美、‘吃干榨尽’,直接把人送上法庭;非得把违纪和违法的所有问题都查清楚,结果是旷日持久、一拖再拖,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
那么怎么改呢?文中提出,“要讲成本和效益”;“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可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依法查处”。
初步统计,仅5月一个月,中纪委官网就通报了55名官员违法违纪消息,其中省部级官员3人,厅局级36人。5月的落马官员数量比4月少了11人,不过与十八大之前相比,仍是贪腐案件高发多发时期。
从十八大至今连续高压反腐了两年半的中纪委,现在强调:查清违纪问题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早在2013年11月,中纪委和最高检就有意“合作”:中纪委负责查清违纪问题,违法犯罪问题由检方直接介入。最高检还为此专门召开了一个专家座谈会,议为“合并职务犯罪案件的办案‘同类项’后,最高检如何提高办案能力”。出席的专家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等。
姜明安和程文浩都对新京报记者说,传统的纪检办案模式存在“重复劳动”,纪检监察部门移送到司法机关的案件,投入了大量工作,掌握了大量证据,基本上已确认涉案人的犯罪行为。但检察机关接案后,须依法办案,重启侦查程序。所以,最高检和中纪委有意合并“侦查环节”这个同类项。不过,检察机关的办案力量需不需要补充?纪委的办案力量要不要减少?这些具体细节,当时都没有定论。
从2013年11月至今已有一年半,中纪委官网如今再提“合并侦查同类项”,表明先期筹备工作已经成熟。作者:王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