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唐红卫)2011年12月27日,市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从即日起至2012年2月15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的任务目标是: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林木,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的行为,同时加大森林火灾案件、非法占用林地案件和使用电猫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侦办力度,治理整顿一批破坏森林资源严重、林区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和部位,有效遏制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市林区治安稳定。
市林业局要求,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格执法,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加强对林木采伐点、木材运输通道、征占用林地等重点区域的巡逻检查,加强对酒店餐馆、木材经营加工厂点、采矿企业等重点部位的集中清查,有效防控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发现的刑事案件线索,要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力量尽快侦破;对猎捕和食用野生动物较突出的地区,要加大清查力度,集中清理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酒楼、集贸市场,深挖野生动物的来源和上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对非法运输野生动物比较严重的地区,要加大对火车站、重点公路线路的检查,加大对野生动物集散地、中转地的控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要加大巡护力度,重点打击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对查获的案件线索,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决不放松。凡达到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必须立案侦查,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于侦破难度大、办案阻力大或者影响较大的大要案件,市林业局将根据情况予以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