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供水即将执行新价格,非居民用水价格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将做适度调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立方米5元和8元,居民用水价格暂时不变。
据了解,城市供水价格将由现行的居民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业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类,归并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实现工业用水和商业服务业用水同价。其中非居民用水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3.93元提高到5元,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提高到8元。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内,自备井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步提高,平均每立方米提高1.07元。水价增收部分主要用于重点水利工程资本金补充、居民用水“抄表到户”专项改造、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补贴、污水处理管网建设、地下水开发治理等。(商洛新闻网 樊立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