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涛)数据显示,我市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稳中上升趋势,“两抢一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性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截止2011年11月底,我市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占全部罪犯总数的19.89%。
来自团市委的一份调研显示,近年来 “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持续高发的同时,也表现出一些特点和趋势:一是共同犯罪突出,犯罪恶性程度大大增加。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不再单一,涉及数种犯罪,情节更为严重。二是作案手段出现成人化、智能化趋势。一些青少年通过上网进行联络,确定时间、地点、制定方案,共同实施抢劫行为。三是作案动机和目的比较单纯。主要是为了贪图享受和寻求刺激,如上餐馆吃喝、上发廊洗头、上网聊天等,家庭如不能满足其欲望,他们便“自谋经费”,进行盗窃或是抢劫作案。四是偶发因素比较多。大多数不是辍学在家,就是无固定职业,整日东游西荡,思想空虚,往往为了一己小利或是一时之愤,突发作案。而犯罪的主体大多都集中在农村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这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当中。
2月5日,在政协讨论会上,来自团市委的曹艳萍委员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她建议,针对农村留守未成年,多开展一些“关爱行动”。整合基层各部门的资源,在农村留守未成年相对集中的中小学校建立“亲情驿站”的建设工作,为农村留守未成年建一份亲情档案,联系配备一名“亲情家长”,安装一部“亲情电话”,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每学期组织一期“感恩父母”主题队会等,合理构建家庭监护,学校帮护,社会呵护的三位一体的关爱服务网络,共同促进农村留守未成年健康成长。
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积极开展“引导行动”。发挥社区作用,摸清各街道社区闲散青少年底数和有关信息,建立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统录入闲散青少年信息,对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辖区内闲散青少年信息。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等情况,追根溯源,预防为先,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辅导、生活帮扶,就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服务,端正他们的人生态度,避免他们走上人生歧途。针对问题青少年,及时开展“帮教行动”。
要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强化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法制观念,确保对这部分青少年教育好、管得住;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并强化考核管理,确保法制副校长切实履行职责;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和网络、文化环境整治,尽量减少“黄、赌、毒”对他们的侵蚀。针对流浪乞讨青少年,开展“保护行动”。
积极发挥民政作用,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针对跨地区流动的流浪青少年,探索建立“爱心接力”机制,减少反复流浪,切实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操纵未成年人和盲聋哑青少年流浪乞讨、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积极开展“帮扶行动”。街道、社区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及各种社会组织开展生活救助和心理干预,引导他们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根据此类青少年的需要和困难,整合社会资源,保障他们基本的学习和生活,帮助其和谐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