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敏锋)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商洛市贯彻落实国办发33号文件、陕政办发109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全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健全气象灾害信息发布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提出,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力争提前30分钟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是要从切实加强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综合支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机构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和中心镇气象分局的管理职能,配足配强技术人员,改善办公条件,提升防灾减灾应急能力。二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作为防灾减灾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多渠道增加投入,保证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传播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及必要的工作经费。三是要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切实发挥科研成果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作用。四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责任人和基层信息员的气象防灾减灾教育培训工作,将气象灾害科普工作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预警及防灾避险知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通知》从完善气象灾害综合观测网络、增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做好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方面建设九大项目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从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完善信息发布与传播系统、拓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传播实效性和覆盖率等方面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从建立健全预警联动机制、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等方面充分发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作用,加强气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联动合作,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应对和防 范气象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失。
《通知》的出台,将有力地推动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实现气象灾害的快速反应,为商洛气象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