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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印发《关于鼓励扶持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四个意见方案的通知(摘要) |
| http://www.slrbs.com 2016-02-24 08:34:56 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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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果农以核桃园经营权和劳动力入股的形式组建股份合作社,核桃园经营权变股权、农户变股东,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管理,实现收益共赢。
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核桃园流转。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国有林场、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新的经营业主参与核桃园流转,可单独经营或与农民联合经营核桃园。
三、关于“三书三长”包抓核桃产业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
包抓人员。包抓人员为“三书三长”,即:市委书记、副书记,县(区)委书记、副书记,镇(办)党委书记;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县(区)长、分管副县(区)长,镇(办)镇长(主任)。市县(区)林业局和镇(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负责人为同级领导包抓示范点的技术服务责任人。
包抓任务。市级领导每人包抓核桃科管示范点面积不少于1000亩,县(区)级领导每人包抓核桃科管示范点面积不少于800亩,镇(办)领导包抓核桃科管示范点面积不少于300亩。
包抓期限。包抓示范点活动从2016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底结束,期限5年。
四、关于开展核桃产业达标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试行)
创建目标:通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在全市培养核桃产业发展基地规模大、综合管理水平高、经营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效果显著的示范县(区)2—4个、示范镇(办)20—30个、示范村(社区)50—80个、示范大户100—200个、龙头企业领办示范基地10—20个,进行集中命名,挂牌管理,并予以表彰奖励,为争创国家核桃产业示范市奠定坚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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