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方方)3月21日上午,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督促治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案视频听证会,邀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镇村等相关代表及检察听证员,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共260多人参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虹娟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就在利用大数据办理违规报销医保基金、违规核销贷款案件过程中,发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出具证明文件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详细通报。在检察机关通报相关情况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就办案过程中发现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出具证明文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情况介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镇(街道)代表围绕出具证明存在问题和防范治理措施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民政局代表就如何治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市政府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结合各自职能,就协同治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发表了“同意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进行依法治理”的听证意见。人民监督员对听证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
会议指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组织基础,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出具的证明文件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这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将会影响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制约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治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要坚持综合施策,将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与“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互联网+政务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协同推动、有效衔接,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