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天彤)4月10日,全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重要补充,具有实施性、补充性和探索性功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市委的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大意义,紧密结合商洛高质量发展对立法工作的需求,有序实施立法规划,主动对标年度计划,全面认领立法任务,有序开展立法工作。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突出实践特色和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力求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紧盯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提请审议立法项目,统筹做好预备审议和调研立法项目。要全面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法规的起草和审议质量。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夯实各方责任,严把时间节点,抓住关键环节,解决重点问题,依法依程序审议法规草案。要把立法同普法、法律监督结合起来,全方位讲好立法故事,努力使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追求,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
会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及审议项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市司法局、市文旅局作了表态发言。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审议商洛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商洛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和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继续审议商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