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樵旭斐)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下称《措施》),提出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从政治建设、队伍结构、专业能力、激发活力、选人导向、组织建设6个方面,明确20项具体举措,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措施》要求,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履职根本,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健全“五学联动”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要严把关口,做实政治考察、任前考廉,纯洁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根据干部学历、专业、年龄等,建立专业化干部“种子库”,因材施教、鼓励激励干部扎根成长。要加强内部轮岗交流,打通机关、派驻、巡察三支队伍流通壁垒,促进干部全面成长;拓宽对外交流,吸引驻在单位、政法部门等熟悉法律、金融、审计等业务人才入职工作。
《措施》明确提出,要坚持长期从严主基调,加强警示教育,分层分类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守好权力边界。要加强监察官职业保障,落实谈心谈话、困难帮扶等措施,严格“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做到严有标准、宽有尺度,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不适任干部调离机制,坚决调离“躺平式”干部。要持续深化改革,做好向市、县区管领导班子国有企事业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健全“室组”“组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不断提升监督质效。
《措施》提出,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化“建清廉商洛 铸纪检铁军”党建品牌创建,规范专案组、巡察组等临时党支部工作,实现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要组织干部到乡村振兴、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一线深入调研,掌握一手资料和实情,站稳群众立场,涵养为民情怀,践行为民服务根本宗旨,以党建引领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