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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检察机关忠诚担当创新发展工作纪实
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http://www.slrbs.com  2016-01-28 08:56:54  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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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吕贵民 通讯员 吕涛

  近年来,商洛检察机关在商洛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2011年至2014年,商洛市检察院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优秀,在全省政法机关“两率一度”测评中位列全省检察系统前茅。2015年,市检察院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荣誉称号。

  坚持宽严相济 推进平安建设

  商洛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持续加大对故意杀人、伤害、“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新型电信诈骗等涉众型侵财犯罪的打击和防范工作,办案过程中,注意结合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此类刑事犯罪的特点、危害和发展趋势,教育引导群众增强防范非法集资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释案说法、附条件不起诉等制度,做到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慎捕慎诉,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依法不提起公诉,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办理救助申请15件,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4万元,推进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市多个单位被授予全国、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坚持检察长接待日、远程视频接访等有效方法,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1个,省级文明接待室7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举报宣传周、“12.4”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检察干警在街头、田间、厂矿,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讲解检察工作,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促进全民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入推进平安商洛建设。

  坚持高压反腐 严查贪腐渎职

  商洛检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商洛市检察院成功查办了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原副局长马某某受贿案、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韩某某等20人贪污受贿窝案等大要案件,依法查处了洛南县原县委书记雷某某、原县长刘某某受贿案件等一批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一年来,全市立办贪污贿赂案件总数和大要案比例再创新高。总数与2014年同比上升30%,查办大案同比上升17.5%,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同比上升140%,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反贪办案各项数据位居全省前列。不断拓展反渎办案领域,先后查办了安全监管、民政资金、税务征收、交通执法、农机补贴等行业的各类渎职犯罪案件,与2014年同比件数上升11%,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2万余元。同时,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推进源头治理腐败。围绕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利益实现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提出预防建议73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4697件,同比增长141%,建立预防警示教育基地4个,开展警示宣传教育183场次,直接受教育干部群众数万人。全面推行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积极为全市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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