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环保部门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对部分机动车进行了尾气监测,查处超标排放车辆64辆,其中冒黑烟车辆有10辆。
环保部门采用遥感筛选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进行了抽检执法检测,共检查各类机动车282辆,查处超标排放车辆64辆,其中冒黑烟车辆10辆。执法人员依据《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所有超标排放及冒黑烟车辆处以当场50元罚款,并下达了“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维护和复检通知单”,要求其在30日内维护治理和复检,逾期不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上路行驶的,处2000元罚款。
曝光台
●单位车辆(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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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AA451D 西安米旗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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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5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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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AFW415 陕A807E7(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