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朝阳法院审理了一起试驾豪车撞“报废”的案件。由于涉案车辆未上机动车号牌,未投保任何保险,且轮胎磨损应停止使用,4S店存在一定过错,因此法院仅判决试驾者赔偿车辆损失30万元、鉴定费3000元。
针对试驾车上保险的情况,记者也咨询了一名某高端品牌车的销售人员。
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所有上路跑的试驾车肯定都会上交强险,但交强险范围内的财产损失限额只有2000元,而且还不包含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赔偿。
因此为了安全起见,大部分4S店除了交强险外,还会对试驾车上商业全险,但这属于商家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即便有保险赔偿,试驾者也要承担责任,因为这里不光有修车费用,还有贬值损失等。只不过如果车辆上的是全险,那么试驾者和4S店协商的余地就会大一点。”
因此,法官提醒消费者:试驾是有风险的,不熟悉的车辆不要轻易试驾,尤其是手潮的人。
法官建议,在试驾前,试驾者要对车辆性能和车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与4S店进行书面确认,以便事后区分责任。
同时,发生事故时,试驾人如对车辆安全性存在异议,应及时向处理事故的交警反映,以便交管部门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验。另外,试驾无号牌、未投保车辆保险的车辆要慎重。(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