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
家具设计需“加强保护”
据家具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的家具均以外观专利形式来保护,而国外的家具多以版权形式。由于版权涉及著作权法,因此不论是在时效还是保护范围上都更有针对性,而我国法律在设计这部分并未归结到版权类,也就不适用于著作权法,因此家具企业只能申请外观专利。只有一些造型设计特别、雕花设计等家具产品,可以归类为美术作品,以著作权法来保护,但此类家具只是特例,大部分家具在法律的适用上还存在难度。
目前,国内企业的设计意识和尊重设计的意识都比较薄弱,尤其是一些小品牌,产品基本是仿造抄袭,根本不需要设计成本。当一些有追求、有良知的品牌重视设计不断遭遇抄袭时,积极性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不加强保护,长此以往,中国的家具很难成为国际品牌。
■ 追问
维权成本太高?
王国华表示,从法律层面来说,此类官司主要难点就在于衡量抄袭对企业造成了多大损失,这个数额及确定一般比较困难。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产一款家具销售的周期一般就在1-2年,而从发现抄袭到收集证据再到起诉乃至宣判,周期大多超过了一年。何弘毅表示,由于从起诉到宣判时间较久,抄袭的企业早就把钱赚到了,而判决赔偿金额往往又不会太高,有的被抄袭的企业觉得得不偿失,索性不追究。以百强为例,公司每年都会拿出利润的10%作为产品研发、设计费用,但往往遇到抄袭后,只能逼迫自己继续推新的系列和产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由于起诉成本大于所得赔偿,家具企业被抄袭后,真正走进法庭的还是少数。
(记者 刘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