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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凉茶红罐之争宣判 王老吉胜诉获1.5亿赔偿

2014-12-20 13:59:26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凉茶“红罐之争”宣判  王老吉胜诉
 
加多宝被判7日内赔偿王老吉1.5亿元
 
 
   今后,消费者在购买王老吉凉茶时,再也不会因红罐包装而错买成加多宝了,市场上的红罐凉茶将只能出现王老吉的身影。据《广州日报》报道,12月19日,被称为“中国包装第一案”的凉茶红罐案在广东高院予以审判,加多宝败诉,被判赔广药1.5亿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26万元。
 

原载《广州日报》报道,法院审理认为,该案所涉知名商品为“王老吉凉茶”,该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内容是指:标明在王老吉红罐凉茶产品媒体上包括三个竖排的黄色字体“王老吉”等文字、红色底色等色彩、图案及其排列组合在内的整体内容。
 
法院认为,在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王老吉”承载着巨大的商誉价值,这种商誉价值是从广药前身开始一脉相传。“王老吉”商标已与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其他要素紧密结合、密不可分,一并构成本案的包装装潢。换句话说,红罐包装是不能脱离王老吉商标而单独存在的。
 
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王老吉”凉茶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否则势必会导致相关消费群体造成混淆困扰。
 
对比,法院判令:
 
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
 
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
 
立即销毁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者相近似包装装潢的库存侵权产品;
 
立即停止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告、视频广告和平面媒体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
 
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1.5亿元。
 
对于赔偿数额问题,审计结果显示加多宝公司从2011年12月至2014年10月31日止获利数额已经超过广药集团诉请的1.5亿元赔偿额,法院据此对索赔数额予以支持。
 
而另一方面看来,加多宝两年多的时间违法使用红罐,侵占“王老吉”商标商誉,所得利润远不止1.5亿元。这点从其日常营销的 大手笔投入就可见一斑。加多宝曾表示,近年来加多宝在“中国好声音”上的投入,包括冠名在内,种种投入已达数十亿元,远高于 1.5亿元。而好声音的获益却远比不上其违法使用红罐得来容易。超低的违法成本很难制止违法性行为的发生。
  在“红罐案”的判决结果宣布后,不少消费者表示,案件的宣判让自己认清了加多宝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红罐是王老吉的显著特征,法院将红罐判给广药理所应当。据了解,这已是加多宝在与王老吉的一系列纠纷中第八次败诉。近日,广药集团及王老吉还收到了来自加多宝方面的第一笔拖欠赔款,而这笔钱也是法院强制执行方才支付。来源:http://.chinacenn/News/20141220-200242.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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