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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收10元!多家航企复收国内燃油附加费

每人收10元!多家航企复收国内燃油附加费

2018-06-06 10:36:31

来源: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

  制图/李焕菲

  昨日傍晚,国航、东航、春秋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通过官网、官方微博等途径宣布,从6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上一次民航界征收燃油附加费,还是在2015年2月。本次复收燃油附加费为什么这么突然?民航领域资深专家评论说,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之前应该有说明和缓冲期,航空公司的做法欠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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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家航空公司收取政策略有不同

  各家航空公司在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具体政策上略微有些不同。

  国航表示,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国航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无论航线是否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每航段均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2018年6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18年6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

  东航、上航表示,自2018年6月5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无论航线是否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每航段均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免收燃油附加费。

  海航在公告中称, 自2018年6月5日(出票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开始征收。其中成人旅客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成人公布普通票价50%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因5元尾数不足10元,舍去尾数后按0元计收;按成人公布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春秋航空在公告中称,此次调整客运燃油附加费系“因国内航空煤油价格调整”,而调整时间为2018年6月5日零时起(以付款时间为准)。无论航线是否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均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婴儿、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至记者截稿时止,深航、昆明航空、中联航、西部航空、奥凯航空、九元航空等也表示从5日起增收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均为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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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方面突然复收 消费者需要一个解释

  上一次民航界征收燃油附加费,还是在2015年2月。本次复收燃油附加费为什么这么突然?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系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进行的。《通知》指出,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

  《通知》中还明确,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等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建立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根据上述两文件,2010年4月1日以后,燃油附加单位收取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根据相关参数的变化,逐年测算公布。

  民航领域资深评论员綦琦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已经有超过千条航线由计划价格改为市场改革,而且航空公司也几乎都是定格10%上调了经济舱全价这一基准价,此次单方宣布征收燃油附加费之举存在很多值得商榷之处。

  綦琦认为,在依法依规行政的大背景下,航空公司单方面地收取燃油附加费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有待相关方面说明。即使从有关方面考虑确实要收取,是否也有必要将相关启动和终止征收的办法进行公示?作为一名消费者,这不只是10元钱的事儿,“今天下通知,明天收费”的做法极易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误解。“国外有些航司也收取燃油附加费,但是收取之前应该有说明和缓冲期。”綦琦说。

  此外,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国际油价仍处于上升阶段,根据目前的收费政策,未来燃油附加费有可能进一步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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