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9:30,“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第一次培训会”在电教305举行。出席本次培训会的有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法学院教务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法律图书馆、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老师以及40名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会议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晓雷主持。
龚文东副院长首先讲话,他阐明了开展法律硕士专项助理项目的重要意义,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部分法律硕士经济困难问题,而且在于使同学们学会在学习与工作中的角色转换,帮助同学们积累职业经验。同时,他还对法律硕士专项助理提出了基本要求,如及时与所在办公室老师沟通,协调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会合作与反思等。
随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粘怡佳老师对学院制定的《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管理办法》进行了介绍,强调了专项助理的选拔原则,学院对助理的基本要求及管理。教务办公室主任乔玉君老师、行政办公室主任殷铭老师、法律图书馆副馆长尹力老师、学生工作办公室陈莹老师分别对各办公室岗位、基本工作内容等进行了说明并提出具体要求。
最后,杨晓雷副书记对会议进行总结,他提出法律硕士专项助理应该摆正心态,把握住这个锻炼自己的机会,同时协调好时间,做到工学兼顾,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工作,具有职业精神,在工作中尊重老师,恪守职责。
法学院法律硕士勤工助学专项助理项目从本年度起开始设立,旨在促进法律硕士项目的优化发展,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及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的机会,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专项助理的选拔经历了申请、初审、面试三个环节,最终选拔40名助理参与到各办公室的工作中来。本次培训会的召开使法律硕士专项助理更加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及职责要求,有助于工作的开展。(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