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早上,震惊全国的武汉建行门口爆炸案一审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早上9点持续到15点,中间仅休庭1小时,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也就此披露。
庭审中,王海剑、王伟、王安安3名被告互相推卸责任,王海剑和王伟更是指责对方才是主谋。
最后陈述环节,王海剑表示要以死谢罪,还请求法庭判他们3人都死刑立即执行。法庭未当庭宣判。
对指控“有意见”
庭审中回答问题时,王海剑声音响亮。
当审判长询问对起诉书指控的爆炸事实是否有异议,王海剑说,他对罪名和事实都有异议。他认为,抢劫是目的,爆炸只是手段,为了制造混乱场面。
对起诉书指控的爆炸作案过程,他说“有意见”,称“事实不是这样,要从头说起”。
王海剑认为,制造炸药和做试验,是受被告人王伟的安排,是3个人一起实施的,而爆炸也是王伟一手策划的,他只是实施者。他辩称,没有想到会伤到那么多人。
大学校园内做爆炸试验
王海剑承认,爆炸物是通过网络和书籍自学制造的。王伟为他提供过试验场所和费用。
在搬到王伟家居住前,王海剑在武汉南湖社区租住过房屋,他认为,“太吵了,根本不适合居住”,才选择了搬家。
而他也承认了搬家的另一个理由:由于王海剑在租住房内生产炸药,产生大量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遭到其他居民举报。
据王海剑在庭上供述,工商曾经到他的租住地进行过调查,但由于没钥匙进不去,最终放弃了。
后来,房东打电话询问刺激性气体的事,王海剑感觉到不能再在此居住,就邀约王伟,将南湖社区租住房内的炸药转走。
为了能够成功实施爆炸抢劫。对于试验爆炸的次数,王海剑已经“数不上来”,他估计,1年多以来,有二三十次。其中,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校园里还进行过多次测试。
设置爆炸物只想将押运员震晕?
庭审中,王海剑称,原安置了15斤炸药,担心威力太大,又取走10斤,而且用塑料布包裹,以减轻炸药威力,没想炸死炸伤人,只想将押运员震晕。请法庭考虑此问题,从轻处理。
公诉人驳斥说,没有证据证明王海剑在放置爆炸装置后,取走部分炸药;而且采取塑料包裹,降低爆炸物效果,要有证据来说明。
公诉人称,关山一路建行网点,爆炸3个月后仍然没能正常营业,5斤炸药将银行前的水泥地炸出一个深50厘米、宽70厘米的大洞。而且银行对面是学校,旁边是超市,当时正是下班放学期间,爆炸影响甚大。“为了实现自己一夜暴富的梦想,王海剑按下手中的遥控引爆器,造成2死15伤。”这是武汉近年最严重、最恶劣的刑事案件,对王海剑的量刑没有法定从轻、减轻理由。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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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银行职员将钱箱提出银行准备送上运钞车时,被告人王海剑通过遥控引爆装置引爆了事先放置在银行门前的爆炸物,当场致2人死亡,10人轻伤,5人轻微伤,并致财产损失12.7万元。爆炸后,王海剑抢劫钱箱未遂,骑摩托车逃离案发现场。(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