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时代报》报道,按照住建部官员在全国两会上的说法,“国五条”地方细则将在3月底前出台。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五条”楼市调控措施的通知,同时在通知中提出了“五条”意见,强调将严格执行“国五条”中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这是首个出台的“国五条”地方细则,本周是3月最后一周,各地细则或将陆续出台。□本报综合
广东版细则从稳定房价等五方面落实“国五条”,被称为“粤五条”。
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今年3月底前上报,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
对于“国五条”中引起巨大反响的“20%个税”的规定,广东表态,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将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家要求不符的,应立即调整,要严格把好限购关。不过,粤五条”“未提及出售“满5年、家庭唯一住房”是否免征20%个税。
广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要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在通知中提出,要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
广东省房协理事赵卓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粤五条”其实是把调控的重点集中到了广州、深圳两个一线城市。他还预计,珠海的限购范围可能会因此扩大。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分析指出,“粤五条”基本上严格按“国五条”细则落实,接下去应重点关注具体城市,比如广州和深圳个人所得税如何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如何进一步升级。
上个周末,浦东某楼盘出现摇号购房的盛况。(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