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少年通过QQ聊天等方式,骗来外地不明真相少女,威逼利诱成为卖淫女,其中二名受害人在成为卖淫女后,成为组织卖淫者的帮凶,从受害人成为罪犯。10月16日,安徽省宿州市中院对11名涉嫌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罪的9个男、2名被告人进行不公开审理。
这11名被告人中最大的出生1988年,最小的1996年出生。有5名被告人不满18岁。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夏至2012年9月初,被告人李某纠集王某某、朱某某、余某某等9人通过QQ聊天等方式,约女网友见面,随后他们通过引诱、强迫等手段,对被告人张某某、王某及被害人张某某、罗某某、张孟某、梁某等二十余人进行人身控制,先后在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的“康利洗浴中心”,埇桥区符离镇的“金色池塘洗浴中心”及宿州市的“清水湾浴池”、“阳光浴池”、“人民浴池”等场所从事卖淫活动,卖淫分成所得均被被告人李某等人掌控,其中张某某和王某,被胁迫成为卖淫女后,又成为李某等的帮凶,11人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为首要分子的组织卖淫集团。
庭审上11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将择日宣判。(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 曹杰 蔡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