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知名企业的法人代表,拥有多处豪宅,八辆豪车,却偏偏要当“老赖”。老王(化名)最终自食其果,因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两个月。
老王去年因为债务纠纷,与老周(化名)闹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老王同意向老周还款282万元。但此后,老王却没了声息。老周几番催要无果,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经调查发现,老王有众多房产,不过都被其他法院查封了,此外,老王还有雷克萨斯、奔驰、宝马等高级轿车8辆,完全有能力还款。执行法官找到老王,老王当场表示,愿意分期履行还款义务。谁知,一转身,老王又开始赖账了,不但没有按照约定还款,相反,打其电话不接,找人也找不到,车也都藏了起来。执行法官将此案移送公安处理,公安立案后即对老王展开网上追逃。这下老王坐不住了,主动与法官取得联系,要求还款。经协商,老王与老周就还款再次达成和解协议并提供了担保。
然而触犯了法律就会受到应有的制裁,法院考虑到老王有自首情节,且已开始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判决老王犯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零两个月。(吴成莹 实习生 郑丝语 本报记者 刘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