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谎称女网友患有妇科病,谎称只有自己的“哥哥”能为其医治,从而达到骗财骗色的目的。近日,这名男子被小店区法院一审以犯强奸、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8000元。2011年7月,我省平定县人史全根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女青年柳某。史某谎称自己叫“史进”,在阳泉市某公安机关工作。不久,二人在网上确立了恋人关系。网聊过程中,史全根谎称柳某患有妇科病,只有自己的“哥哥”史某某可以医治。2012年11月,史全根以其“哥哥”的身份多次与柳某在我市许西村、坞城村等地的小旅馆内,以治病为由发生性关系。后来,柳某心生疑虑,不同意史全根继续为其“治病”。史全根便威胁柳某,要把在网聊和治病过程中拍摄的柳某的裸照及视频发给其家人、在网上公布,还向柳某索要“治病费用”5万元。柳某随后报案,史全根被警方抓获。
小店区法院审理认为,史全根以假冒治病的方法多次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索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8000元。(记者 王丹 通讯员 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