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活与法  »  法界动态

信阳烟草局原局长行贿35万从副局长转正 获刑3年

信阳烟草局原局长行贿35万从副局长转正 获刑3年

2014-09-24 14:45:05

来源:大河网

  花35万“转正” 一烟草局局长被判刑

  花35万元从副局长转正,信阳市烟草局原局长余某栽了。昨日记者获悉,法院以行贿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余某供述,2008年8月,信阳市烟草局局长张某被借调,省烟草专卖局口头宣布由他临时负责全面工作,当时他是该局副局长。“为了让郑建民帮我主持工作正式行文,先后送去了不少钱”。

  郑建民证实,烟草系统是垂直领导体制,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管理提拔权限在省烟草局,余某给他送钱后,他在党组会上提议任命余某为信阳市烟草局局长,并经过一系列程序后,最后由他拍板确定。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行贿人民币共计35万元、l万欧元和3000美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余某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依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东方今报记者沈春梅

  •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本网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本网站转载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