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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感情不和离家出走 与人同居生子构成重婚获刑

女子感情不和离家出走 与人同居生子构成重婚获刑

2014-12-20 23:08:04

来源:检察日报

  因夫妻关系不和睦,竟然离家与他人结婚生子。经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李丹丹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09年5月25日,李丹丹与高某在山东省寿光市登记结婚,婚后在山东老家生活,二人感情一直不好。因高某在部队上,每年才能回家一次。2010年3月,在河北保定某部队服役的朱某结识了李丹丹。一年后,朱某转业回到江苏泗洪,李丹丹便到泗洪找到了朱某,并隐瞒已结婚的事实,与朱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李丹丹在没有解除婚姻的情况下,于2012年5月与朱某办了结婚酒宴,并于次年生育一子。朱某和其家人多次劝说李丹丹去领取结婚证,李丹丹都以不想领结婚证为由推托。今年4月,高某联系到李丹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朱某才得知李丹丹已结婚的事实。(吴伟 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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