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宏杰) 5月13日上午,因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我市洛南小伙席军亮,成为东莞首宗开庭审理的醉驾(机动车)摩托车案。
庭审现场,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诉讼,席军亮当庭认罪。此案未当庭宣判,不过由于犯罪事实清楚,检察机关透露,席军亮或将被处以1-3个月的拘役,并处一定的罚金。今年26岁的席军亮,来自陕西洛南县,几年前开始在厚街一家鞋厂打工。去年8月份,为了上下班方便,在厚街汀山市场,以800元的价格,买了一辆嘉陵二手摩托车。套牌,席军亮本人也无摩托车驾驶证。据他自称,酒量还是不错的,“平时喝个几瓶啤酒啥事没有。”但5月6日晚,一瓶啤酒,把他直接送进了看守所。席军亮当庭供述,当晚8时15分许,他下班后去了朋友家里,返回途中下雨,就在一个士多店门口避雨。闲着无聊就买了一瓶雪花啤酒,还没有喝完(剩余大概一杯),雨小了,就开着摩托车走了。但他这次遇到了“意外”。当他沿着厚街大道往博览大道行驶,行至汀山高速路口红绿灯处时,被设卡展开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安人员查获。经鉴定,席军亮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5月7日,席军亮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