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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墙内的别离

2015-06-16 17:05:51 来源:

  “我以后不会再结婚了,这次千辛万苦的离婚,只是为了解除婚姻的枷锁,逃出生活的牢笼”,6月11日,李霞从柞水法院凤镇法庭的法官手中接过调解书时哭着说出了这样的话。
  李霞1992年与王明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孩子。1995年,两人在外地打工期间,因王明怀疑李霞与矿老板有不正当关系,一怒之下将矿老板杀害,李霞为证清白也实施了帮助,后两人逃亡多年,直到2011年两人终被公安机关抓获。2012年,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李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王明入狱后,李霞回到柞水接受社区矫正,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仅靠微薄的社会救济和亲戚的一些接济度日,加上大女儿在上大学,两个小的也在上初中,生活十分拮据。家庭的支离破碎、亲戚的冷言讽语、生活的千钧重担,让李霞身心俱疲、无力承受,李霞无奈地起诉,要求与王明离婚。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以邮寄的方式向王明送达了诉讼材料,并定于2015年6月9日在王明服刑的河南省洛阳市监狱开庭审理本案。开庭时,法官决定先进行调解,当王明了解我们的来意后,不但没有激动,反而显得很平静地同意离婚,希望离婚之后李霞能好好照顾孩子。李霞表示离婚以后,一定将他们抚养成人,每年也会带孩子来探望王明,希望他能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狱,重新做人。最终两人在法庭的调解下和平分手。
  法官们回到柞水后,迅速制作了调解书,在向李霞送达调解书时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
  (陕西省柞水法院凤镇法庭  毛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