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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入户退出宅基地承包地补助标准出台

农民进城入户退出宅基地承包地补助标准出台

2010-12-07 15:17:21

来源:

      确定对退出宅基地(含地上建筑物、构附着物等)县区每亩补助标准:商州区为13万元,其它各县为12万元。承包地补助标准每亩不低于:平地39000元/亩;塬坡地33000元/亩;山坡地27000元/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确定。林地(含地面附着物)补助标准每亩不低于:乔木林13000元/亩;灌木林、疏林地12000元/亩;荒山5500/亩;核桃、板栗经济林30000元/亩;其他经济林20000元/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分林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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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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