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农业银行信贷员余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余某以党马乡15名村民的名义借贷扶贫款共计60200元;太吉河镇两位村民名义借贷扶贫款共计16000元,另外还收取业务区25人扶贫贷款本金、利息不交账共计42545.73元,余某共贪污挪用11.87万余元,钱财主要用于个人花费、赌博等。案发后余某已将挪用公款全部退还。
2010-12-15 11:45:04
商南县农业银行信贷员余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余某以党马乡15名村民的名义借贷扶贫款共计60200元;太吉河镇两位村民名义借贷扶贫款共计16000元,另外还收取业务区25人扶贫贷款本金、利息不交账共计42545.73元,余某共贪污挪用11.87万余元,钱财主要用于个人花费、赌博等。案发后余某已将挪用公款全部退还。
11月26日,商南县农业银行信贷员余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该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