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工商局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了支持和推进商洛经济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促进市域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服务幸福商洛建设。
一是完善优惠措施。按照省局"30条"意见和市局"50条"意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优惠措施,积极促进各类园区建设,坚持发展绿色产业与保护环境并举,促进生态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优化发展环境。对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除从事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氧吧等行业外,自申办之日起三年内免收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凡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人数超过企业人数30%的企业,开办或变更登记时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全市所有工商注册登记窗口统一设立"绿色通道"或"服务直通车",为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加强信息引导。充分利用工商信息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我市企业分类开拓市场,引导广大消费者优先选用我市优质产品,扩大我市企业信誉好、有优势产品的销售量,提高我市产品市场占有率。将我市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重点保护产品列入打假保优、扶优扶强的保护和支持范围,建立打假联络机制,保护我市名牌产品市场。四是实行"十大服务"。即投资咨询服务,市场准入服务,年度检验服务,改制指导服务,抵押融资服务,品牌战略服务,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信用指导服务,打假维权服务,及时办结服务。五是积极开展帮扶。在全市工商系统推行"1115帮扶计划"。即市局帮扶10家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每个县分局帮扶本地10家生产经营相对困难的企业,每个工商所帮扶辖区内10家中小企业,每名工商干部帮扶5个创业人员就业。(闵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