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万宝 李正泉 杨晓建
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答卷,这是一种以民为本的情怀,这是一种勇于担当的精神:全年共组织开展视察调研40次,开展专项工作评议9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询问1次,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0项,作出决议决定8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督办代表所提议案7件、代表建议273件……这一项项监督工作的开展、一件件议案建议的督办、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人们可以聆听到2015年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铿锵足音,看到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创新发展局面。
围绕大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以事关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为重点,认真审议了2014年度财政决算、2015年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市级财政预算调整等重大事项,提出了一系列转方式、调结构、抓项目、保增长、惠民生、促就业的审议意见,大力推动重大决策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陕南移民搬迁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审议批准了市政府2015年地方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提出了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等意见,有效解决了有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的资金困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息偿还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并批准了政府将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本息偿还资金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批准政府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35.6亿元,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旧城区改造工作。
积极作为,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新修订的《立法法》赋予了设区市地方立法权。面对陌生的立法工作,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将地方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过认真研究,于年初对建立立法工作队伍、法律专家咨询库、立法工作机制、开展立法调研等立法前期的基础性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并根据立法工作需求,增设了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调整充实了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业工作人员,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市委的安排部署下,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调研组,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地方立法的意见;通过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立法项目的建议,为制定立法规划和编制年度立法计划提供了参考。为保证立法工作的启动和地方立法权的承接实现无缝对接,常委会在组织开展《立法法》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专门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立法工作,借鉴外地经验,制定了立法工作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起草了《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目前,常委会已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提交即将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突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财政资金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城投公司2013年发行的15亿元企业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偿还能力和措施、资金使用收益,住房公积金收集管理使用、收益运作、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归还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询问方式由过去的“一对一”、定点提问,改变为“一对多”、随机提问,进一步增强了专题询问的效果,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规范化使用和管理。
深化工作和法律监督。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市政府审计、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科技、公安、交通、统计9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了专项评议,作出综合评价,并将评议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力地促进了政府工作的改进提高。高度重视民生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陕南移民搬迁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移民集中安置点缺乏产业支撑、群众增收渠道少、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等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有力地推动了该项工作的进展。扎实开展“商洛环保世纪行”活动,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跟踪监督,城区空气质量和城乡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加强法律法规监督,相继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法》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得到正确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定了《商洛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市“一府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