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直部门 > 政策服务

《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出台

2011-07-27 08:57:26 来源:

  据新华社消息 (陈昌奇 李华)据陕西省国土资源厅26日透露,新出台的陕南移民搬迁建房补助办法规定,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根据《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从2011年-2020年的10年间,陕西省汉中、安康、商洛3市的28个县(区)将搬迁60万户240万人。新的移民搬迁建房标准出台,是为了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目标。

  《办法》中明确规定,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每户按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安置。其他搬迁户原则上分别按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安置。根据家庭实际人口,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来选择确定以上三种户型。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每户建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2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