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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移民搬迁安置标准出台 特困户实现免费住房

2011-08-03 09:13:11 来源:

  陕南移民搬迁涉及商洛市18万户72万群众,移民搬迁安置标准备受关注,近期省上出台的《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暂行)实施办法》,明确了搬迁对象的安置标准和政策保障。《办法》规定:集中安置按照三种建房面积,搬迁户最少只需负担1万元,最多负担4万元,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

  结合城乡统筹,陕南移民搬迁将与保障性住房、重点示范镇、农村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主要采取集中安置为主的办法。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集中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亩以内,分散安置每户宅基地用地控制在0.25亩以内。

  办法明确了集中安置按照60平方米、8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三种建房面积,搬迁户安置要根据家庭实际人口,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选择户型,由搬迁户按照不同的户型分别负担1万元、2.5万元、4万元,建房所需其余资金由各级财政补助并整合项目资金统筹解决。

  对搬迁户建房面积需求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户,须经县(区)移民搬迁工作机构审核批准,超面积部分所需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每户建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分散安置原则上也按集中安置点建房面积标准执行,每户按3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按照规定,搬迁群众中的特困户、五保户和孤寡老人按照每户30-50平方米的面积,由政府免费提供住房。五保户和孤寡老人也可纳入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等形式安置供养。

  《办法》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移民搬迁安置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各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确保搬迁群众居住安全。各级发改委要加强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质监、价格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材质量、建材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移民搬迁建房工程质量监督,确保移民搬迁房屋建设质量。(商洛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