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报道,下午一开场,整个法庭辩论进行过程相当激烈。公诉人指出,在总的受贿数额273万元中,张建强自己主动上缴了260多万的赃款。这是一个法定的从轻情节,将在定罪量刑时予以考虑。同时在这13起案件中,大部分是张建强被捕后主动交代坦白,也存在一个从轻情节。加之张建强的认罪态度也较好,有助于他将来定罪量刑的认定。
张建强表示没有意见,将本方的辩护全部交给了律师。
其律师认为,张建强虽然分管裁判安排工作,但并未就某些场次主动给裁判打招呼,或者说明确告诉裁判应该如何判,他只是负责安排裁判。在检察机关指控张建强的13项罪行中,前7项均不构成受贿罪。
对此,央视报道点评称,辩方的意见基本是做无罪辩护。这也给审判增加了难度。
此案仍需择日开庭,具体日期地点将另行通知。(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