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规划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管理力度不够,对违法建设现象查处力度不够,对出现的违法建设现象存在以罚代管情况。二是管理深度不够,注重了对规划“红线”的管理,但对建筑风格、建筑层高、建筑密度控制等方面的管理还有所欠缺。三是管理广度不够,注重了城区及重点部位的管理,但是对村镇规划、公路沿线及城区偏远地区的规划管理跟不上,规划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规划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我县近年来在城市建设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与现实需要相比,规划建设资金投入仍显不足,导致城市配套设施不健全,道路成网率低,交通要道通行不畅,城市防洪、消防、排污能力亟待加强,市政线路管网较乱、标高不等,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垃圾转运站、公厕、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不完善。
加强城市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应坚定不移的按照建设“山水园林式旅游山城”的总体目标,科学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品位,致力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1、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上实现新突破
一是加强城市建设与规划的法制建设与民主决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城市建设与规划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市民的法制观念,引导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规划建设理念;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督机制,对违反城建规划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公开曝光、坚决查处;完善规划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民主决策,对涉及我县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项目交人民代表大会或县人大常委会审定,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可操作的详细控制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实施细则加以执行,对县城规划区内的所有地带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做好规划管理工作。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科学性、严肃性,对突破规划、乱占滥建行为坚决查处。四是要做好规划协调工作,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不相符的状况。重点抓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的问题,为城市建设项目留足建设用地,积极探索国有土地流转新渠道,加强国有土地招拍挂后的管理工作。
2、在城市建设上实现新突破
要围绕“规划指导、基础先行、市场运作、区域鲜明”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的新理念,彻底改变单一靠政府投资搞建设的方式,建立起政府投入、金融机构融资、企业和社会参与的城市建设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对城市的各类资本进行集聚、重组和运营,激活存量,吸引增量,扩大总量,不断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来源。拓宽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县政府对各类资金进行整合,并在财政投入上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在工程建设中,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质量监理制度,严格作业规范,要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努力打造特色工程、精品工程。
3、在城市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加快构建和完善城市管理新模式,推进城管机制、制度创新,凝聚城市管理合力,进一步提高城市一体化管理水平;日常管理绩效力求新突破。调整优化内部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突出主要道路的精细化管理,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重抓主要路段、重点区域的容貌提升;进一步完善环卫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加强环卫保洁管理,实现环卫保洁质量新提高;服务发展力求新突破,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强化机关效能建设,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市民,推进服务型城管建设;队伍建设力求新突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监督考核,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突出抓好违法违规建筑、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户外广告、专业市场等专项整治。以科学管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形象,积极推进社会文化进步,营造蕴含个性文化气息的城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