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随着低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低保户数量增加,低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比较突出。
1、收入界定难。按照《城市低保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户人均收入在160元以下的应纳入保障范围。但在实施过程中,有的申请对象不如实申报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特别是打工、房屋出租等隐形收入不主动申报。还有一些与子女分户的老人,按照规定,子女赡养费计算为其收入,但申请人往往以子女无经济能力赡养父母或是以子女不赡养为借口,难以准确地测算其家庭总收入。
2、情况调查难。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很难抽出时间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周边邻居怕招惹麻烦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也以种种理由推托,或出具虚假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
3、流动低保户管理难。近年来,由于城市拆迁、低保户流动等因素使许多低保户已不在原址居住,造成一个居民小组的管理对象分布在几个居民小组(或几个社区);还有的低保对象户口在城区,居住却在乡镇。一方面给低保管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容易造成低保工作中的漏洞和骗保的行为。
4、低保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目前的低保管理制度存在着一定的漏洞,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只要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应该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没有对低保对象的年龄和身体状况加以限制,没有建立起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的激励机制,相当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放弃劳动机会,以种种理由“挤进”低保门槛,坐享其成,导致“应保尽保”在一定程度上滋生助长了“不劳而获”的懒汉,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实际效果,加重了政府的财政负担。
5、保障人数有继续增加的趋势。从目前情况看,造成保障人数增加的原因:一是部分县域企业破产,下岗的困难职工增多,比如缫丝厂、农械厂等企业;二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村改居后,农民都“农转非”,比如新成立的青河、青槐社区,一次性“农转非”4000余人;三是城镇户籍管理放宽,使得非农人口不断增加。低保人数有继续上升的趋势,致使低保工作任务不断加重,资金需求不断增大。
6、保障标准偏低。目前,城市低保的保障标准为160元,而实际人均月补差标准为110元,对困难居民的生活仅能起到一定的救助作用。
对策
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它既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又是一件难事,能否做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关系,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认真研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低保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部门要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社区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由社区主任、低保专干、居民组长组成,负责对本社区居民进行政策宣传,对申请对象进行走访调查和初步审核,把好第一关;三是成立社区低保工作评议小组。主要由社区党员、居民代表和积极分子组成,由于他们来自于群众,对社区居民的家庭情况较了解,能较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四是要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化网络,熟练电脑信息化管理,以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2、加强政策宣传,实施正确引导。抓好政策宣传工作,是当前形势下正确落实低保工作的重要环节。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更新群众观念,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如低保是国家的救济,不拿白不拿。要使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二要向群众大力宣传低保标准。通过宣传栏、社区论坛、黑板报等多种宣传方式,向居民宣传低保政策,把政策标准交给群众,让有申请低保意向人员对照标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条件,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认真解答居民群众的疑问和咨询,认真查处群众对低保家庭的举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