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李书志 陈亮) 山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创建先进基层检察院为载体,围绕党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励精图治、顽强拼搏,荣获了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该院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岗位练兵与岗位成才战略,积极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按照“三位一体”管理机制,细化办案和工作流程8个,重新修定了58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运行机制,推进了创先争优良性发展。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制定了《山阳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试行办法》,先后被省院、市院以文件和简报方式作了推广。积极探索服务基层百姓有效途径,在基层乡(镇)设立检察室,使检察机关的窗口更加贴近了百姓,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以及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突出工作重点,在严厉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实践创先争优。两年来,反贪与反渎工作连续名列全市前茅。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追捕9人,追诉5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1份,发检察建议35份。监所检察被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控告申诉检察连续五年实现涉检“零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