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陈晓 少东 汪治)近年来,商南县在干部监督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设,通过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干部监督制度,为干部选任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建立了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结合干部考察工作,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材料是否齐全,具体内容是否真实,信息数据是否精准,“三龄一历”是否规范,历史面貌能否真实反映,从根本上杜绝弄虚作假,坚决防止了“带病提拔”。
二是完善了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适用范围从现任领导扩大到“拟任领导”,要求考察对象准确、真实地报告本人婚姻、家庭、收入、住房等基本情况,同时完善了配套的保密制度,确定专人专柜密封保存相关资料。
三是完善了“三鉴定一报告”制度。在继续做好廉政、计生鉴定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工作基础上,针对考察对象增加了综治鉴定。通过县委组织部委托,县委政法委(综治办)做出相应的综治鉴定,对考察对象的社会治安综合情况实行“一票否决”,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严密性和严肃性。
四是完善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制度。采取“四位一体”监督措施,即: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信箱和专人接待群众信访举报。同时对选任工作的时间、程序和民意情况进行公开,通过对干部选任工作的“阳光”操作,使我县的干部选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干部群众中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