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刘方健 林鹏程)近日,镇安县出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考核、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努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镇安县进一步细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镇安县出台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第一,根据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阐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意义;第二,要求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干部主动报告责任措施和执行情况,全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第三,明确了考核对象、内容、程序、方式及结果应用等内容,力求使检查考核更具操作性和可行性;第四,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根据情节分别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任检查、职务调整、追究党政纪责任等处理;第五,明确建立县委书记担任组长的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组织结构,以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按照“五个一”规范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包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联系点制度,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提供组织领导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