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讯 (傅 强 谢建民)柞水县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创新提出并推行了“四个二”“三个六”“三个四”工作机制,列出了责任清单,理清了责任分工,明确了落实路径,形成了落实体系,找到了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的最优解。今年前8个月,柞水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0件、结案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1人,查办案件数量比过去一年的总和还多。
理出清单,落实“两责任”。根据市委、市纪委两个实施意见的精神,柞水县分别设计了县委、镇党委和部门党组、村支部三级主体责任分解图和县纪委、镇纪委、纪检组、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分解图,清晰地理出了“两个责任”清单,党委做到“三个六”、纪委做到“三个四”;党委第一责任人做到“六有”、班子成员做到“六个必须”、班子集体实现“六达到”,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建立台账,做好“两公示”。围绕加强全过程管理,分别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本台账,随时记实记录,逐月汇总整理,半年核查通报,全程公开公示,做到有据可依、有账可查。坚持把公开公示作为关键环节,确立了年度公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目标任务、季度公示工作进度的“两公示”制度。年初,将“三个六”“三个四”方面的任务向社会公开,每季度将“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向群众公布。严格按照时间界限,同步公示县、镇、村三级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保证每一环节、每项工作都公开透明。
借势借力,强化“两监督”。在借势上级组织监督方面,正确处理主动接受上级监督与适时开展对下督查的关系,定期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主动听取工作指导意见,同时落实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对下级党委和纪委进行不间断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按时督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借力社会群众监督方面,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平台,广泛接受群众、媒体及社会监督,真正让不落实的责任主体无处遁形。
反逼倒查,实施“两追究”。严格实施“两追究”的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腐败案件的人和单位的处理力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两追究”主要是对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单位用“一案三查”来追究、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用“一责三问”来追究。“一案三查”就是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涉案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一责三问”就是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镇和部门,既严格追究同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格追究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还严格追究党委书记的主要责任人责任。通过实施“两追究”,倒逼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增强担责意识,毫不松懈地履行主责,尽职尽责地抓好主业,确保各自管理的领域廉洁干净、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