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和执行效果,柞水县采取三条措施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坚持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2012年以来,先后明确县财政局等20个部门承办45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订工作任务,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建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测评,作为制定、修改和废止的依据,制订了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文书,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格式进行严格把关。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流程管理。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登记薄,由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和备案工作,每一规范性文件由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在完成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前置审查、领导审签、文件格式审核和发文挂号等程序后,到县政府法制办挂规范性文件登记号,进行统一登记印发后,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上传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2012年以来,县政府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5件,均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进行了管理,并及时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2000年至2013年间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9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保留38件、修改22件、废止3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