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始终把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作为吸纳民智、加强沟通、促进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不断充实力量,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切实保障了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市政府交由该县办理的5件市政协提案已全部高质量、宝标准办理到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发改、经贸、财政、国土、住建、交通、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该县经贸、住建、交通、旅游、民政等提案主办单位均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长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全面负责办理具体事务,确保了此项工作有机构督抓、有单位牵头、有人员办理。
二是及时交付办理。在市提案交办会后,该县认真研究了5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的原则,将提案予以分类并及时交办,明确了该县经贸、住建、交通、旅游、民政等牵头单位和该县发改、财政、各镇人民政府等会办单位职责,层层分解落实任务,逐一明确办理时限,切实把办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是密切沟通协调。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该县加强与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提案主办单位及各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络,在提案办理的前、中、后各个环节,广泛衔接、充分沟通,确保办理的质量。由于5个提案涉及10多个单位和9个镇办,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综合性强,为此,该县严格执行提案办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主办单位的牵头抓总和协办单位的服务配合作用,集聚了工作合力,提高了办事效率,保证了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在执行《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柞水实际,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征询反馈、办理通报和考评奖励制度,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具体承办”的办理机制,细化提案交办、承办、答复、反馈、总结等环节规程,该县从2014年开始,要求各主办单位在正式答复委员之前,要将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的书面答复函草稿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按程序报审后反馈到承办单位,不断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迈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轨道。
五是全程跟踪督办。该县将市政协提案办理列入重点督办事项,采取“事前听方案、事中看进展、事后评结果”的办法,结合现场督查、会议督办、带案核查、电话督办等形式,全程参与提案的办理,积极开展多样化、经常化的督办,对市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会同县政协提案委进行联合督查,及时解决提案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提案高效办结、及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