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有效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柞水县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做好秋季动物防疫,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流行疫病,保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一是落实防控责任。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级明确秋季动物防疫责任,进一步健全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各镇办领导干部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三包”责任制和行政干部、业务骨干、村级防疫员“三轨”并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责任人专门抓的工作局面,切实做到安排部署、物资供应、力量组织和工作措施“四到位”,确保秋季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保障措施。积极保障防疫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好防疫所需疫苗、药品、器械等防疫物资的组织供应。各镇办制定适合当地的免疫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免疫档案规范填写和技术培训工作,重点抓好辖区内畜禽的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畜禽存栏数和疫苗种类及数量,按时足额领取疫苗和防疫物资器械,确保秋防工作按期有序开展。
三是集中开展强制免疫。组织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畜禽免疫注射工作,在以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为重点开展强制免疫的同时,同步佩挂免疫标识,填写免疫档案,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标识佩挂率、免疫建档率均达到100%,群体免疫密度保持90%以上。狂犬病和小反刍兽疫免疫密度达到100%。
四是抓好疫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发挥镇办疫情测报体系和村级疫情监测员作用,充分利用兽医实验室设备和人员技术支撑作用,做好疫情监测和预警工作,保证疫情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严格疫情报告核查制度,及时消除疫情隐患。坚持常规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定点监测与全面监测相结合、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相结合,切实抓好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强化种畜禽场、交易市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候鸟栖息地等重点地区监测。对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原点采样,重新检测并及时强化免疫。
五是加强检疫监督。加强产地检疫和牲畜调运、交易及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强化免疫标识管理,凡进入屠宰场的动物,必须具备免疫标识和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回收率必须达到100%。加强对畜禽贩运的监督管理,对病死畜和同群畜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措施处置,即不准转运、不准出售、不准食用、不准宰杀,进行严格的无害化处理。跨区域调运畜禽必须提前到动监部门备案,严禁从疫区调运畜禽,严防带病畜禽流通,务必将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防止人为造成疫病扩散、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