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洛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有所提高,成人缴费维持原150元/年不变,大学生提高到60元/年,中小学生儿童提高到50元/年。政府补助标准也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其中原有350元各级财政继续按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的50元中央48元、地方2元。
要求各县(区)人社局、镇(办)人社所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参保登记、信息录入、缴费等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征缴任的完成。